首页
质量要闻
质监政务
法律法规
质量监督
标准化
计量管理
锅容管特
企业天地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行政审批项目


地、州(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备案

  一、 办理部门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二、 办理职责
  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进行审查、备案。
  三 、 办理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四 、 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方面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农产品(不含种、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的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要求。
  五 、 申报材料
  (一)标准备案表;(见附表1)
  (二)标准审批发布表;(见附表2)
  (三)标准文本;(按GB/T1.1编写)
  (四) 准编制说明。
  1、 工作简况: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
  2、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如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如是修订应增加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3、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4、 采标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5、 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关系;
  6、 重大分岐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8、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9、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注:以一材料一式四份。
  六、 办理程序
  起草单位将申报材料→ 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登记、审查→ 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七、办理期限
  符合备案规定的,7日内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规定的,不予备案,在7日内以书面通知申请备案单位。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5: 30至19:00
  九、 办理地点、邮编、电话、传真
  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路西一巷20号
  邮编:830063
  电话:0991-4642913
  传真:0991-4664938

  附表1
  农业地方标准备案表

  附表2
  农业地方标准审批发布表

 

 
网站介绍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未经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请勿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0991-4642954 xj12365@sina.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一巷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