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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行政审批项目


乌鲁木齐地区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前备案和施工前告知程序

  一、告知部门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监处
  二、工作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接受本地区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开工前备案和施工前告知,并监督工程总体质量。
  三、受理依据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三)《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四、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地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五、开工前备案程序
  压力管道的建设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向我局锅监处提交以下资料:
  (一)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二)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
  (三)该项目的安装合同;
  (四)该项目的检测合同;
  六、告知程序
  压力管道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持以下资料到我局锅监处:
  (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二)压力管道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压力管道安装的施工工艺;
  七、施工前告知的受理时限
  对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告知,对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发《告知意见通知书》。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路西一巷20号
  邮编:830063
  电话:0991-4695907 传真电话:0991-464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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