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民政职责
政务公开
职能处室
法律法规
办事指南
事业单位
书记信箱
局长信箱
首页
—》办事指南
新疆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指南
申请筹办老年公寓准入条件
办理收养所需材料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评残、评烈、义务兵家属优待、优待对象抚恤、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及接待、干部骨灰存放
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
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审批
涉外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老年人优惠服务证》 、《老年人优惠待遇证》
办理丧事、预定遗体接运车辆、购买墓地、骨灰安葬等丧葬事宜
爱国主义教育、骨灰存放、安葬
孤儿、弃婴的收养等事宜
“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社会各类精神病患者的收治
乌鲁木齐地区“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老人的收养
乌鲁木齐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甄别、救助、管理、教育、护送
求助、捐赠
返回首页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主办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