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目录:
1、涉外婚姻登记
2、收养 (二)办理事项规程: 1、涉外婚姻登记
⑴办理依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
⑵申办对象: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
⑶办理条件:单身
⑷审批程序:审查、登记
⑸办理时限:符合规定当场办理
⑹需要提交的材料:单身证明(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有效护照;户口本、身份证
⑺格式:有
⑻收费标准:一对9元(新价非字〔1996〕110号 2、收养登记
⑴办理依据:《收养法》
⑵申办对象:符合收养条件的人
⑶办理条件:无子女,满30周岁,无不符合规定的疾病,有抚养教育能力
⑷审批程序:审查、公告、体检、办证
⑸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三个月办结(含公告时间60天)
⑹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医院、单位证明,旁证材料,体检表,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件等
⑺格式:有
⑻收费标准:一对250元(新价非字〔1996〕110号)
(三)乌鲁木齐市婚姻登记机关
1、办理国内公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4634439 2、办理国内居民婚姻登记:
天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8885721
沙依巴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4551725
新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657338
水磨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4641385
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994——6865121
头屯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3110371
达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5940750
乌鲁木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5923035
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376498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367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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