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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辆牌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制度、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新车落户、外籍车辆转入的办理须持以下材料及机动车到车管所办理:
1、公车
(1)购车发票(经工商局验证);
(2)在公交分局领取〈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3)国产车辆持《合格证〉,进口车辆持《货物进口证明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社控准购证〉;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表〉;
(7)外籍转入车辆须持原车辆档案。
2.私车
(1)购车发票(经工商局验证);
(2)在公交分局领取《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3)国产车辆持《合格证》,进口车辆持《货物进口证明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表》;
(6)外籍转入车辆须持原车辆档案。
(二)申请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库)办理程序
申请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单位需持单位证明、单位详细地址、设计资料报交警支队交通科,经现场勘查后填写机动车停车场设置申请表,经所在区交警大队同意,交警支队审批后办理。
(三)办理临时号牌与移动证程序
车主持购车发票、销售单位证明、车辆《合格证》及所购机动车辆到车管所办理。
移动证在车辆销售单位领取。
(四)办理试车号牌程序
大型汽车制造、改装、修理企业,因工作需要租用试车号牌时,持申请报告,经车管所领导审批后,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在车管所办理手续。
(五)机动车号牌证丢失的补领程序
1.到发案地区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2.报案一个月后经侦查无结果的,持证明到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办理《准予补领号牌通知书》;
3.填写《补领牌证申请表》;
4.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5.到公安车辆管理所指定检测场验车合格后按规定补领号牌。
(六)车辆年度检验、缓检程序
车主持《机动车定期检验表》(经片区检验组签章)、私车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安全检测报告单》到车管所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审验者,写出书面申请,经车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缓期检验。
(七)车辆过户、变更程序
1.填写《机动车过户、变更审批申请表》。
2.单位车辆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私人车辆持车主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工商交易费及交税凭证到车管所办理。
3.单位名称变更的,填写《机动车过户、变更审批申请表》,持单位名称变更文件原件到车管所办理。
(八) 车辆报废程序
1.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表》一式五联。
2.将报废车辆送车管所检验、解体。
3.将车辆号牌、行车证交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
(九)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在地窝堡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站填表检查身体。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彩照六张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手续。
3.凭准考证在地窝堡辅导站进行科目(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
4.科目:考试合格后在车管所办理学习驾驶证。
5.大客车60天、大货车40天、小型车30天(增驾20天)之后到车管所办理科目2场地驾驶考试预约。
6.科目2考试合格后在车管所办理科目3道路驾驶的预约考试。
7.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车管所办理驾驶证。
(十)驾驶证审验及换证程序
须持以下材料到车管所办理: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员审验表》各一张(按规定参加体检)。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持外地身份证的需办理一年以上暂住证)。
3.原驾驶证及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4.审验表上盖片区联检章。
60岁以上的驾驶员,持大货或大客车型的改为小型客车准驾。
60岁以上的驾驶员参加年审的需在地窝堡培训中心体检。
(十一)军队驾驶证特地方驾驶证的办理
须持以下材料到车管所办理:
1.身份复印件及户口簿。
2.近期兔冠一寸彩照一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地窝堡培训心体检)。
4.军队执照技术档案。
5. 军照。
(十二)涉外驾驶证的管理程序
凡是因工作需要出国的驾驶员,需有派出单位证明及其它有关部门文件、函到车管所申请办理年审延期手续。援外的驾驶员回国后,仍由派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能证明其在国外一直担任驾驶员工作),车管所按规定补办审验手续。
(十三)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补领程序
1.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2.自登报挂失之日起三十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照片,到交警支队法制科办理补证手续。
(十四)车辆通行证核发程序
1.长期货车禁行线通行证每半年一换。
2.临时货车禁行线通行证每三个月一换。
3.摩托车禁行线通行证每三个月一换,换证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一12日。
4. 单位交通车通行证每三个月一换,换证时间为4月7——8日,10月7——8日。
禁行线通行证的办理范围仅限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邮政、电信、市政、环卫、园林等公用事业单位及菜、蛋、奶、禽等生产、供应单位。
5. 中巴车准行证有效期三个月,专供中巴客运车辆按规定线路营运使用,在市区八条主要路线实行单双号通行制度。
(十五)申请办理挖掘占用道路程序
申请办理临时挖掘、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巷道、停车场等影响公共交通的单位,需持城市规划部门、市政管理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单位证明、空白有效支票及施工图件、资料报交警支队交通科,经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发给挖掘占用道路批准书,方准施工。
施工单位须按批准书所规定的对问、地点及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凡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二万元以下罚款。
(十六)收费依据
1.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 1992]163号文件《关于下达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2.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4]50号文件《关于统一九二式机动车牌征收费标准的通知》。
3.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6]36号文件《关于重新修定机动车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4.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5]8号文件“关于对新价非字[1993]163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5.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5]9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6.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7]25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7.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
8.乌价非字[1998] a041009号许可证。
(十六)收费标准(现行标准)
1.新车注册及转入收费
号牌费十行驶证费十检测费十车辆管理费十年检合格证工本费
(1)大型汽车80+10+10+10+2=112(元)
(2)小型汽车100+10+10+10+2=132(元)
(3)摩托车70+10+6+5+2=93(元)(正三轮以外的摩托车收费91元)
(4)农用运输车30+10+10+5+2= 57(元)(三轮农用运输车无驾驶室者收费55元)
(5)全挂车30+10+6+5=51(元)
2.异动业务收费
(1)变更 检验费十手续费=10+2=12(元)(需要换行驶证的变更收费22元)
(2)过户 检验费十手续费=10+2=12(元)
(3)改型 检验费十手续费+行驶证费=10+20+10=40(元)
(4)改装 同上(变更颜色及需要换照片的变更均按此标准收资,未经批准自行改型、改造、改装按造价部分的10-20%收取特殊检验费)
(5)转出 检验费十手续费=10+2=12(元)
(6)报废 检验费十手续费=10+2=12(元)
(7)报停 手续费2元
(8)复驶 检验费十手续费=10+2=12(元)
3、年检收费
检验费十车辆管理费十合格证工本费
(1)汽车类10+10+2= 22(元)
(2)摩托车类6+5+2=13(元)(正三轮以外的摩托车收费12元)
(3)农用车类10+5+1+2=18(元)(农用三轮运输车无驾驶室者收费16元)
(4)全挂车6+5+1=12(元)
逾期补检汽车每天收费2元,其他车辆每天收费1元。个体汽车,大客车每年检验两次,第一次按此标准收费,第二次收费应减去车辆管理费:
4、牌证收费
(1)临时号牌
检验费十号牌费=10+5=15(元)
(2)移动证工本费l.5元
(3)补办大型汽车号牌 两倍号牌费十临时号牌费=160+=165(元)
(4)补小型汽车号牌 两倍号牌费十临时号牌费=200+5=205(元)
(5)补摩托车号牌 两倍号牌费十临时号牌费=140+5=145(元)
(6)补农用号牌 两倍号牌费十临时号牌费=60+5=65(元)
(7)补全挂车号牌 两倍号牌费十临时号牌费=60+5=65(元)
5. 补行驶证20元
6.证件费
(1)驾驶证5元
(2)转入驾驶证费十审验费=5+10=15(元)
(3)转出 1元
(4)异动、增驾5元
(5)驾驶员审验费10元 逾期不审,每滞后-月收费10元 各类表格每张0.5元
7. 驾驶员考试收费
(1)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每人次100元
(2)场地驾驶(桩考)考试费
汽车类每人次150元
摩托车类每人次80元
其他每人次100元
(3) 道路驾驶(路考)考试费
汽车类每人次250元
摩托车类每人次 100元
其他每人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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