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企登记
外企登记
个体登记
私企登记
市场登记
动产抵押
合同鉴证
商标注册
广告管理
收费标准


内企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办理程序:名称核准申请审查审批发照
开业登记

  1、由其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提交的营业登记申请书;

  2、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营业注册书》;

  3、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举的资金数额证明;登记中,一般要求填报登记主管机关发给的《资金信用证明》;

  4、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屋使用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7、异地企业办理非法人营业登记另需提交当地工商部门开具的异地增设分支机构核转函及加盖当地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

  1、法人企业写出申请报告;

  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及工商局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变更地址

  1、申请变更报告;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变更负责人

  1、申请报告;

  2、任免职文件;

  3、负责人登记表(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

  1、申请报告;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提交许可证;

  注:非法人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法人企业的经营范围(提交许可证的除外);

注销登记

  1、由法人企业写出注销的申请报告;

  2、由企业的主管部门下达的注销文件,写明注销理由,人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债务清理情况;

  3、到税务部门办完纳税手续,撤销帐户,交回所有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

年度检验

  1、申请报告

  2、股东会议决定

  3、资产清理和资产证明

  4、公告

  5、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收费标准

  1、开业登记费,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千元之一的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变更登记费:100元

  3、工本费:10元

  4、补换证费;50元

  5、有限责任公司年检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