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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5

11:35

来源:

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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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 暖民心丨符合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请尽快确认 乌鲁木齐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至12月31日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如果还没有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的,请尽快确认,以免错过享受政策时间。

11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政策落实,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即不用参保单位申报,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确认后直接精准发放。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参保单位未核对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提醒,请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尚未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的参保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尽快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ggfw.rst.xinjiang.gov.cn),查看稳岗返还弹窗提示,核对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是否正确,仔细阅读稳岗返还资金使用用途后进行信息确认,以免错过政策红利。待完成信息确认后,人社部门方可进行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如未在政策执行期内完成信息核对及确认,将无法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需要提醒的是,在市监等部门办理注(吊)销的单位,请同步办理社保停保注销手续;单位被列为“严重失信”的应主动在信息确认中选择放弃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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