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1日
乌鲁木齐市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新服办”“新企办”等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移动端深化应用,不断巩固拓展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切实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用好用活政务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共享,提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实现市级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完成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事项“掌上可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我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区域通办”“跨省通办”“无感漫游”,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市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基于国家和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并完成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围绕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按照“成熟一个编制一个”的原则,分批编制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清单内事项的办理深度。(Ⅰ级:事项在移动端可查。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需确保此类事项已经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移动端可咨询和接受投诉。Ⅱ级:事项在移动端可预审。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需在Ⅰ级深度的基础上,保障申请人可以通过移动端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并实现对提交材料的预审。Ⅲ级:事项在移动端可审批。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需在Ⅱ级深度的基础上,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直接进入办理程序,作出审批决定,满足申请人在移动端可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Ⅳ级:事项在移动端实现全程办理。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需在Ⅲ级深度的基础上,在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移动端进行缴费,由物流递送审批结果至申请人,办事全过程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按照主题分类梳理各部门移动端可办事项,形成市移动端可办主题清单,确保全部事项与56种分类主题精准对应,对于确实无法对应分类主题的事项,需在分类备注中进行标注。同时,按照已确定的清单内事项办理深度,重点围绕办事指南准确度、办事流程准确度、办事材料和申报地址准确度等方面,扎实做好清单内事项维护工作。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移动端、电脑端(PC端)、自助终端等同源发布、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积极开展集成套餐式服务。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聚焦多部门联办、跨地区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不断优化移动端政务服务办事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更多集成套餐式服务在移动端可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
(四)扎实推进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进一步加强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电子证照数据汇聚,梳理形成全市证照证明清单,加快推进历史证照证明电子化,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提高证照数据鲜活度,加快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制发、同步应用,电子证明线上开具、电子印章实时加盖。推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多类型电子证照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中应用,有力支撑“扫码亮证”,最大程度“减证便民”。〔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五)大力推广“一证通办”“无感通办”。围绕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探索推动以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电子证照,推动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依托乌鲁木齐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规范电子材料的使用、归档、移交、安全保管和共享利用,通过电子材料数据共享和互信互认,推动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材料复用,持续做好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助推动自治区层面打通厅局自建系统,同时继续加强与市级垂管部门沟通力度,推动从行业条线角度解决垂管系统证照共享需求,努力实现移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办理、出件等环节“无感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六)切实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新疆政务服务APP乌鲁木齐站点便民服务应用推广,大力推进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暖、通信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提供一体化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掌上办、指尖办”体验度。〔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研究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工作的落深落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纵向衔接上级对口部门,横向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工作落到位、措施落具体。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和沟通联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线上门户、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或媒介,加大对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方便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获取移动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我市移动政务服务知晓度和美誉度。
(四)严格监督考核。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情况是年度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要将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定期开展评估评价,以评促用、以评促管,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