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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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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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11日至12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通知通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机构职能、应用入口(项目审批办事指南项目审批办事大厅)6栏目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策法规2025年度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62条(不含项目审批数据,该数据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在新疆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委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5件,办结35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定期开展信息梳理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内容关、文字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创新信息呈现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办”的三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11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11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11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信息公开仍以文字、表格等传统形式为主,依托政务新媒体开展可视化、互动式公开的力度不够,短视频、图解等生动直观的呈现形式运用较少,信息传播吸引力有待提升。

2工作队伍专业能力需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在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存在短板,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创新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加大短视频、图文图解、动画等可视化内容创作力度,提升信息传播趣味性和覆盖面。优化官方网站栏目设置,方便群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搭建多元公开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精准直达。

2强化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及最新政策要求,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等内容开展实操演练,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分享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难题,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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