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3
12:06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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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责任实施细则》,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面优化能源结构,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加速追“风”逐“日”步伐,加快推进新能源资源潜力释放,抓好已布局新能源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开展新能源项目优选置换,对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规模压减清退,腾出空间用于投资决策快、资金落实快的企业项目,着力提高绿电生产供应能力。2025年新增并网新能源装机236万千瓦,新能源总装机达到1397.6 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75%以上。二是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对公用煤电机组开展“三改联动”,4家公用电厂共计10台煤电机组已全部实施完成灵活性改造。完成3台自备电厂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控煤工作。会同工信、生态、城管、农业农村统筹煤炭消费控制工作,以工业领域为重点,协同推进农业设施及生活散煤治理。严格新建用煤项目准入,2025年我市无新增用煤项目,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同比呈下降趋势。四是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搭建新能源企业与重点用能企业的沟通平台,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2025年全市绿电交易9.06亿千瓦时,居全疆首位,绿证交易649.52万张,成倍增长。五是统筹全市煤电油气要素保障工作,与全市重点能源企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对重点要素供需保障情况进行每日监测分析,掌握供需动态信息,对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全疆率先开展新质生产力试点,获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先行先试试点城市,全疆首个“低空(飞谷)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正式落户,全疆首台氢能源客车在新疆中通新能客车主机厂下线,建成投运全疆首座集氢、油、气、电一体的综合能源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3%。二是夯实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能力。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以节能监察、节能诊断为抓手,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持续释放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红利,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超300个,3个大型分拣中心,5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有效打通再生资源回收“最初一公里”,2025年我市主要废旧物资回收总量大幅增长。聚焦废钢铁、废旧有色金属、报废汽车等重点品类,推动再生资源精细化、高值化循环利用。四是严格项目审批,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强化项目节能审查,靠前服务,推动节能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我市重大项目统筹推进,会同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刚性约束下,按照“保重点、补短板、保续建”的原则,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增强投资效益,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积极开展绿色发展宣传,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
一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将绿色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战略主线,把生态环境保护从专项任务提升为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二是严格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效促进了居民节约用气和天然气可持续利用。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开展202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以“节能增效,焕‘新’引领”为主题,通过传播宣传视频、入企宣传政策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粮食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开展节约粮食和反食品浪费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四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参考国家信用评价结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定期将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双公示”信息在信用中国(乌鲁木齐)平台公示,并同步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国家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为美丽首府建设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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