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5/12
18:51
来源: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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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根据《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标准生均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按农村100%,城市40%确定);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贫困面按10%确定);特教1750元/年。
2024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72.86万人次,发放金额7756.12万元;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5294人次,发放金额1785.42万元。
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
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财规〔2021〕13号)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新财教〔2025〕3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30%确定,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20%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具体标准在1200元-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2024年全年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9564人次,发放金额933.75万元;建档立卡免学杂费补助823人次,弥补金额58.85万元。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2448人次,发放金额247.73万元;国家免学费补助16768人次,弥补金额1676.8万元;中职国家奖学金14人,发放金额8.4万元;中职免住宿教材费补助1376人次,弥补金额61.92万元。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惠计划”,受助大学新生529人,其中疆外大学新生269人,疆内大学新生260人,受助金额39.9万元。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1299人,放款金额1863.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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