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01
16:46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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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自治区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科资字〔2023〕9号),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质量,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冯峥宇 来丽拉
联系电话:2824158
电子邮件:3535727691@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邮编:830092)
附件:《乌鲁木齐市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