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09

16:56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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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现向社会公布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方式,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事项的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二)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三)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依法及时解除“查扣冻”措施;

(四)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

(五)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六)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七)其他执法问题。

二、投诉举报不予受理事项的情况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纪检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依法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受理机构

乌鲁木齐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科技领域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工作。

四、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地址

投诉举报电话:0991-28241580991-2819670

投诉举报邮箱3535727691@qq.com

投诉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乌鲁木齐市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1号楼5510办公室

五、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六、监督举报须知

(一)为便于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投诉举报时说明具体事实或提供线索。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5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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