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28
16:21
来源:
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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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乌鲁木齐市属相关部门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12号)和《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乌发改收费〔2025〕512号)要求,经清理规范,形成了《乌鲁木齐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告。
请涉及企业保证金项目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并对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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