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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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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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整治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正之风,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优势,现公开征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费乱象问题。法律服务行业变相或违规收费,索要回扣、只收费不办事、超标准或拆解项目收费、未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等。

(二)工作作风问题。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冷漠、说理释法浮于表面、办事办件推诿拖沓、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多跑腿,重复提供材料等。

(三)执业规范问题。律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签订合同、出具收费票据等问题;司法鉴定机构无资质、超业务范围鉴定,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超期鉴定等问题;公证机构受理办理难、办证出证慢、随意压价或低价承揽业务,公证员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不亲自办证等问题。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一)公证、司法鉴定领域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91-2310369

来信、来访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南路486号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律师领域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91-35086700991-2321454

来信、来访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楼5506室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

乌鲁木齐市河滩南路486号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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