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03
12:47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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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废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乌鲁木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规定,现对拟废止的5部地方性法规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废止的地方性法规(5部)
(一)《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二)《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
(三)《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四)《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
(五)《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拟废止的5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意见建议,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公章。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三、本次征集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日。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河滩南路486号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2310189
传真:(0991)2318671
电子邮箱:wlmqssfjlifa@163.com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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