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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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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准予执业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徐杰)

司许决〔202526

徐杰

你向本机关提交的执业核准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于米东区市中法律服务所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号:A33101251100001

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有效身份证、实习证乌鲁木齐市司法局领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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