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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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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蒲昊)

司许决〔20261

蒲昊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六条规定,经审核,符合注销的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A33101211100012,执业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平安法律服务所。

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有效身份证本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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