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3
12:22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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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司许决〔2026〕1号
蒲昊: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六条规定,经审核,符合注销的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A33101211100012,执业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平安法律服务所。
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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