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7

18:57

来源: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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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注重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局党组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安排集体学习共计21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部署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开展宪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法活动,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活动,带头学法、讲法,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意识。

(二)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案例分析讲座,将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文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为我局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提供新思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与法同行讲法活动和科级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考试等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预算管理绩效、一体化平台、一卡通等业务知识培训。

(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梳理,其中以乌政办名义印发的3件,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8件,在梳理的基础上按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1件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的文件按流程进行备案;积极配合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按要求完成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收录和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对照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落实;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期评估方案,准备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撰写评估报告,按时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中期评估工作。

(五)制定梳理行政执法清单。制定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对照权责清单分类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各1项。

(六)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财政监督和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27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起;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干预插手招投标、妨碍公平竞争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行动,完成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核查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办理1件政府采购类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答复书及证据材料。

(七)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13件提请市政府审议的文件拟稿、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11件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时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情况,按要求开展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工作。

(八)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九)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自治区法治督察迎检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学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讲话精神的学习仍需加强,普法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二)依法行政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本领还有待提升,柔性执法的意识和技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各项制度流程和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化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强各责任科室对行业专业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

(三)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水平。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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