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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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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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乌鲁木齐市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全市土地总面积(不含兵团):1294135.52公顷。其中:

1.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90923.28公顷。按主要地类划分:城市用地43579.73公顷,建制镇用地2046.85公顷,村庄17389.51公顷,采矿用地9869.57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625.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412.17公顷。

2.全市耕地61857.43公顷,园地1749.12公顷。

3.森林

全市林地面积为144059.8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60556.65公顷,灌木林地59377.88公顷,其他林地24125.31公顷。

4.草原

全市草地面积为860116.07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826244.16公顷,人工牧草地1354.6公顷,其他草地32517.31公顷。

5.湿地

全市湿地5779.08公顷。按地类划分,沼泽草地538.99公顷,内陆滩涂2732.67公顷,沼泽地2507.42公顷。

6.矿产

全市查明资源储量矿产22种,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85处,其中:大型产地33处,中型产地14处,小型产地38处。

7.

全市水资源总量13.5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0亿立方米(含兵团第十二师0.76亿立方米),地下水2.43亿立方米,外调水指标4.05亿立方米,再生水2.1亿立方米。扣除兵团第十二师后,乌鲁木齐市可利用水资源量12.82亿立方米。

2024年,用水总量10.37亿立方米。按水源类型划分,地表水4.64亿立方米、地下水2.93亿立方米、外调水1.62亿立方米、再生水1.18亿立方米、。按用途划分,生活用水3.2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2.05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58亿立方米、绿化用水1.53亿立方米。

二、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划引领纲举目张。加快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一是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20251月获国务院批复。二是强化城市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建设规划等系列规划,统筹推进八大重点片区规划,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三是积极探索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3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助力乡村振兴。

(二)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一是强化土地资源供给。自治区批准我市建设用地报件53个、面积610.73公顷,获批率较去年同期增长26.2%。市本级用地、规划审批率均达到90%以上,有力保障了全市390项重点建设项目;全年挂牌出让各类用地154宗、661公顷,同比增长130.4%;征缴土地收入101.79亿元(含历年欠款),同比增长23.4%。在土地要素保障和财政收入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督促现有油气探矿权加快勘查,协调市属各部门做好中石化油气区块三维地震勘查服务保障。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煤层气和油气2个基金项目的勘查和出让工作。组织出让权限内采矿权1个,正在挂牌出让采矿权1个;成功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1家。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遵守四水四定原则,科学精准利用本地水、严控地下水、统筹用好外调水,水资源管理实现三多一少突破。与2023年相比,水库水多蓄0.5亿m3、外调水多用0.48亿m3、生态水多补0.08亿m3、地下水少采0.62亿m3

(三)自然资源家底更加详实。一是深化测绘服务支撑,推进实景三维乌鲁木齐项目建设,完成630平方千米航空摄影测量数据采集工作。扎实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二是稳步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稳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并全面启用。开展乌鲁木齐河统一确权登记。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办理登记业务40.96万笔、颁发证书证明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47.33万本。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化解24个项目,惠及群众14816户。三是结合资产清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已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实物量清查及价值量核算等工作。四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4个、面积34.64公顷。

(四)资源利用集约高效。一是落实土地利用红黄绿动态预警机制,处置闲置土地708.36公顷,闲置土地净减少率达23.45%。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624.73公顷,提前超额完成我市年度处置任务。二是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和新型工业用地(M0)管理办法,探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土地空间利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持续压采地下水。通过外调水有效补充、农业节水工作落实、洪水资源化利用等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进一步降低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用水量控制指标12.66亿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10.37亿立方米);全市城市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且无反弹现象发生。我市国考断面水质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3位,是唯一进入前30的省会城市。四是健全完善公示地价管理体系,形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

(五)生态环境治理稳步推进。一是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市的11项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2%312天),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4%5天(含1天受沙尘影响天)〕,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87.5%,与自治区87.5%的控制目标持平;湖库监测点位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77.78%,优于自治区66.7%的控制目标;河流无劣Ⅴ类水体,湖库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2.2%,均与自治区目标要求持平;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775.08吨、1226.92吨、6462.09吨、799.98吨,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二是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申报2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投入防治资金900万元;巡查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872点次,处置监测预警信息703条,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三是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水土流失治理36.18方公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完成《乌鲁木齐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研究报告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四是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湖湿地成功列入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我市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柴窝堡湖湿地生态修复,完成150亩植被恢复、2.8km围栏保护、宣教展牌更新。

三、存在问题

(一)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一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整合方面解决制约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瓶颈堵点的能力不强。二是在土地资源精准配置,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实招硬招不多,节约集约利用、批后监管、督察执法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高效盘活和利用矿产资源方面举措不多,全市各类矿业权出让需要进一步优化整合。

(二)林业和草原资源方面。一是草种繁育技术滞后。目前我市乡土草种种质资源单一、供应渠道少且生产力低,草种培育和科技创新能力滞后,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有一定的影响。二是湿地保护监管不足。湿地保护涉及领域范围广,部分湿地存在监管真空,市、区(县)按事权划分原则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投入资金有限。

(三)水资源方面。一是外调水与本地水之间未能实现有效衔接与合理置换,外调水利用力度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再生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再生水利用效率不高。三是城市供水保障任务艰巨,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仍需加强,距离达成地下水采补平衡的理想状态仍有一定差距。

(四)生态环境方面。一是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我市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交通运输结构偏公,大宗物料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局地污染累积问题突出。二是排放体量大,污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末端治理空间和减排潜力进一步收窄,空气质量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土地矿产要素高效配置。一是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健全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机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修改、实施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数字化科学管理。二是精准做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做优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积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有效改善土地供求关系。用足用活用好《乌鲁木齐支持好房子土地供应及规划管理的八条措施》、《乌鲁木齐城镇老旧商贸物流市场土地盘活利用的十五条措施》等五项利好政策,为土地市场注入强心剂,激发企业拿地的积极性。全力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工作,努力增加政府基金性收入。三是强化矿产资源保障,加快我市能源矿产资源摸底调查,增产上产。积极盘活矿产资源,坚持矿产资源高效供给,做到精准有序出让权限内矿业权。

(二)强化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种业发展水平。一是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掌握种质资源基础情况,为后续利用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增加草原科研投入,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技术。二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提高草原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三)优化水资源配置。一是制定2025年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量。常态化开展取水口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取用水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地下水取用水管理。二是以我市列入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和国家区域再生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加快再生水利用配套工程建设,持续扩大再生水供水覆盖区域,实现再生水用水户、用水量的双突破。三是用足用好外调水,2025年我市计划实施乌鲁木齐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实施后,实现向城南区域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实现外调水及时高效利用,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外调水供水能力。

(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特别是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本底质量。二是加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严把环境准入关,持续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双碳政策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能源结构清洁化。拓展工业深度治理空间、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并举,深挖减排潜力,加强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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