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07

20:19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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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山区青年路小马全麦香牛肉面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告天劳人仲字〔2025〕第337号、808号

天山区吉顺路一种享受美食馆(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居麦·阿布拉、塔力普江·艾力诉被申请人天山区吉顺路一种享受美食馆(个体工商户)关于支付拖欠工资争议案件,因你单位营业地址从原登记注册地址搬迁,本委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劳人仲字〔2025〕第337号、808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风险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12231030分在本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跃进街731号二楼)仲裁二庭开庭审理天劳人仲字〔2025〕第808号(塔力普江·艾力)案件、20251223113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开庭审理劳人仲字〔2025〕第337号(居麦·阿布拉)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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