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4
17:22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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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五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东大梁店:
本委已受理陈鑫诉被申请人乌鲁木齐五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东大梁店关于支付二倍工资等争议案件,本委已作出天劳人仲字〔2025〕第336号裁决书。因你单位经营地址从原登记注册地址搬迁,本委采取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天劳人仲字〔2025〕第336号裁决书。
天劳人仲字〔2025〕第336号裁决书的主要内容是: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3年4月4日至2024年9月2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二倍工资50709元。
你单位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天劳人仲字〔2025〕第336号仲裁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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