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23
17:03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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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负担,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职业风险难题,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决定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草拟了《乌鲁木齐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市人社局,并注明《乌鲁木齐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和提出修改建议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强
联系电话:0991-4656361
邮箱:wlmqgsbx@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407办公室
邮编:830000
附件:1.关于《乌鲁木齐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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