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新疆壹陆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依学府和新疆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谷书院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期已满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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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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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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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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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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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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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壹陆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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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依学府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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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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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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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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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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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谷书院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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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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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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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