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21日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乌鲁木齐市东进场高架道路工程导改道路项目和新疆融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玖樟台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区土地复垦任务已基本完成,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鲁智鹏
联系电话:0991-8862701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