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14
17:1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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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411-034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31068号 |
陈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10002GB00033F00110043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北区耀和·荣裕住宅小区5#高层住宅楼1-903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24)苏0211执恢826号的裁定与协执内容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1日
经办人: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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