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14
17:5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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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409-04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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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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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05202号 |
关一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800024GB00059F00160039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84号12-1-302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4执恢6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104执恢639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9日
经办人: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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