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14
18:1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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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410-049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06086353 |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650104016006GB00031F00250125 |
新市区锦州东路311号汇轩小区5栋1层商铺1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4执22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4执22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2025年04月10日
经办人: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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