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6
16:45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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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514-066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国用(2012)第0037420号 |
新疆兴发节能电器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650105002002GB00032W00000000 |
水磨沟区工业园B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新2328执恢2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2328执恢23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1日
经办人:郭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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