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6
16:3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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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13-06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96011号 |
新疆师范大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1200GB00092F00010026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950号职工集资建房1栋住宅楼1单元10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25)兵1201执13号的裁定与协执内容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3日
经办人:王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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