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6
16:5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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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20250303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3711号 |
任江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3005004GB00005F00130019 |
沙依巴克区西八家户路363号广汇泰惠小区2栋1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3执462号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2日
经办人:龚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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