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28
17:0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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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25-075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头屯河区字第2011380793号 |
肖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9007005GB00219F00100047 |
古牧地镇古牧地西路北侧青年路西侧景盛苑小区72幢2单元201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25)新2301执恢196号裁定与协执内容执行 |
2025年7月25日
经办人: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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