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28
17:0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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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24-049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2002016911号 |
乌鲁木齐城市合作银行万银支行 |
抵押权 |
650103004006GB00018F00920138 |
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0号附3号JZ-15幢5单元201 |
天山区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天执字第807号、执行裁定书(2010)天执字第807号-2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
经办人:孟桐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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