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806-038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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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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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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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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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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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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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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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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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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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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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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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4023003GB00173F000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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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北京南路16号15幢1单元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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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6日
经办人: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