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11
16:1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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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808-06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预水字第15494025号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抵押权 |
650105001200GB00090F00520228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清园路77号轩和苑西二区A18号住宅楼1单元1404室 |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8日
经办人: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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