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8/11

16:3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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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50805-0733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805-073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乌房权证水字第2016557207号

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50105006005GB00204F00090002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469号绿城·玉园5号住宅楼1单元1202室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5执恢447号的裁定与协执内容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5

经办人: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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