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01
17:1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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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827-02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4305684号 |
孙雨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3017001GB00013F00040014 |
沙依巴克区公园南路2号1栋4层1单元403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6执89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6执89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
经办人:郭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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