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09
16:5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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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1-3198002
不动产坐落: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25号35栋5层2单元35-501
更正内容:房屋权利人原为候东辉 现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机动第二支队
备注:依据《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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