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0
18:2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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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15-00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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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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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19号 |
王正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4008000GB00028F00040040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辰二街4199号集美天辰1栋底商住宅楼1单元504室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4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71执41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经办人:赵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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