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28
16:5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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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924-007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天字第2015355191号 |
张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04001GB00102F00290027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6号月光小区8-4-302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71执102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71执1024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4日
经办人:买热合巴·阿不都艾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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