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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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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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51016-0014魏从新、宁松莲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16-00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13791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13792号

魏从新、宁松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50102015003GB00009F00120047

天山区幸福路11号东楼2层1单元2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新0102民初4584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新01民终75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新民申2759号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6

经办人:郭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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