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03
17:2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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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30-03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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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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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2)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329167号 |
陈佩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5006001GB00032F00410039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166号首府中央花苑8#底商住宅楼15F04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3执905号的裁定与协执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经办人:孟桐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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