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03
12:0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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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202-03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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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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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水磨沟区字第2008308196号 |
马国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5011006GB00002F00090040 |
水磨沟区新民西街3号诚业小区3栋7层1单元7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24)新2301执1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2301执148号之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日
经办人: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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