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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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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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125-00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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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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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76105号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抵押权 |
6650104800028GB00053F00130241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洞庭湖路536号雅叙苑3#楼1单元16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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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经办人:马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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