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26
16:5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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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125-038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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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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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米东区字第2013366385号 |
李培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9016002GB00030F00010021 |
米东区稻香南路西十巷123号2栋1层2单元101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9执恢249号的裁定与协执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经办人:孟桐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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