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1
12:2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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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117-007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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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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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6)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8411号 |
新疆六合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14001GB00097F00040007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49号新疆民街4幢一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吐中执字第134-1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4)吐中执字第134-1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一、(2004)吐中执字第134-151执行裁定书,(2004)吐中执字第134-150民事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经办人:郭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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