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26
17:4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123-066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乌房权证水磨沟区字第2013314706号 |
王业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6002GB00160F00090017 |
乌市水磨沟区南湖路48号3-5-102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4执恢5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4执恢51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3日
经办人:刘梦婷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