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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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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2日关于向新疆新界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环境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新界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局于20251112日向其颁发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SJ6501060004

公司名称:新疆新界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喜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沙坪西街74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坪西街7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900-214-08)(仅限于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HW31(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经营规模:40000/年(其中,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仅限于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5000/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35000/年)

有效期限:自2024227日至202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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