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4

14:34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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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4日-20251230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金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60吨乳品项目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300号创博智谷产业园项目C4栋一层101/102

新疆金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新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300号创博智谷产业园项目C4栋一层101/102号,租赁已建成厂房建设乳制品项目,租赁面积986.8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117.887秒,北纬435356.902秒。项目主要设置库房、冷库、酸奶生产线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以鲜牛乳、糖、菌种为主要原料经鲜牛乳检测、过滤、调配、巴氏杀菌、冷却、添加菌种、灌装封口、密封发酵、后熟、包装、激光喷码、抽检入库等工艺生产凝固型酸奶、搅拌型酸奶;以酸奶为主要原料经搅拌、乳清过滤、压模成型、封装、激光喷码等工艺生产奶酪;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凝固型酸奶300/年,搅拌型酸奶300/年,奶酪60/年。项目生产用电,冬季采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生产设备清洗使用CIP清洗系统,使用NaOH溶液、HNO3溶液、水进行清洗。

(一)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加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项目发酵工艺产生的发酵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车间和库房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软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过滤杂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乳清、不合格品及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实验废液、沾染氢氧化钠、硝酸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COD0.27/年、NH3-N0.08/年,从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减排量等量替代。

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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