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7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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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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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启动《乌鲁木齐市早夜市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启动对《乌鲁木齐市早夜市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该办法自 2005 年 2 月 7 日起施行,2010 年修订,在规范早夜市经营秩序、保障各方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开展立法后评估旨在进一步优化早夜市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此次评估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政法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等多部门共同开展。评估将围绕早夜市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与当前城市发展的适应性等方面展开,通过征求意见、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早夜市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早夜市作为城市商业市场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市民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体验,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早夜市的经营管理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国家和地方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等政策措施,《办法》中的一些规定不能适应新的政策导向。此次通过立法后评估,将全面了解管理办法在实际执行中的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早夜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此次立法后评估工作预计将持续一周时间,评估结果将形成详细报告提交市政府,为后续早夜市管理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有力支撑。通过评估,乌鲁木齐市将进一步优化早夜市管理,提升城市烟火气,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同时也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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